<節流高手> 防制回扣成本劇降 葉益成 古今中外,收付回扣一直是商場普遍存在的現象,這種商場陋規經常是斬不斷理還亂。 回扣行為可分兩種:一是企業的採購人員收取供應商的回扣;一是代商家招攬客戶的中介者,向商家索取的「報酬」。 業務人員為了爭取業務,或許不得不遵守給回扣這個商場陋規,但若從企業經營者的角度來看,採購人員拿供應商的回扣,等於間接提高企業的生產成本......。 (作者是ERA毅業國際組織亞洲區負責人暨中華毅業總裁、中華成本管控學會理事長,www.expense-reduction.com.tw) 【詳見2006-05-24/經濟日報/A14版/企管副刊】
|